为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让市民呼吸清新的空气,按照市人大《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市区政府《禁烧烟煤通告》要求,商州区人民政府加大对中心城区锅炉煤改气的监管力度,在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煤改气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经摸底调查,现将2014年第一批锅炉煤改气单位名单公告如下(改造时间2014年元月至6月)。请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予以监督,为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做出贡献。
特此公告
商州区丹江流域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