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辅警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为做好招录聘用工作,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四)男性身高在175厘米以上,体重60—80公斤,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65公斤,双目裸视视力4.8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人员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7月10日(截至时间7月10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
联系人:王 俊
联系电话:0914-2336826
3、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武警及特警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另附个人简历。
三、考试、考核及政审
考试、考核及政审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任制辅警工资包括试用期工资制和聘任期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900元。聘任期月工资为1200元。
聘任制辅警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及市检察院聘用人员有关福利待遇,配发辅警服装、警用标志等。
五、本公告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