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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柞水县红沟花岗岩矿等五宗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4-12-22 09:43:1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及洛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对柞水县红沟花岗岩矿等五宗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标的
  二、出让方式
  采用无底价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高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咨询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咨询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10日(节假日不休)。
  咨询报名地点: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院内(后办公楼二楼)。
  挂牌时间: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1月21日(节假日不休)。
  挂牌地点: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院内(后办公楼二楼)。
  2015年1月21日下午14:30时举行揭牌仪式。
  四、竞买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的均可参加竞买(柞水县红沟花岗岩矿竞买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五、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1、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委托报名,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2、取得竞买资格的,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须2015年1月10日17:00时前到账。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付清采矿权出让金后,5日内不计利息返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日内不计利息返还。
  六、其它事项
  1、柞水县红沟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得人必须在柞水县红岩寺镇境内进行花岗岩板材精深加工,项目总投资不少于7500万元。
  2、矿业权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因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能继续开采的风险由受让人承担。
  3、此次挂牌出让的柞水县红沟花岗岩矿等五宗采矿权,其矿点未作详细地质工作,不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做实地踏勘及考察。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体长度、厚度、延深、矿石质量、资源储量等)与实际开发有差距的风险,由受让人承担。
  4、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5、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请到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资料。
  6、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资料为准。本公告解释权归商洛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宋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914-2338653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