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阳金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川水电公司)相关股东委托,公开转让金川水电公司100%股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公司概况
金川水电公司成立于1999年,属商洛丹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职工人数总计55人。公司股权情况:商洛丹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0%的股权,商洛丹鹤大酒店持有10%的股权。
金川水电公司下辖3个水电站,即薄岭电站装机容量2×630kw,东河电站装机容量2×250kw,龙洞电站装机容量2×200kw(已水毁报废),年平均发电量为800万kwh。
二、股权出让基本条件
1、金川水电公司100%股权转让最低报价1400万元;
2、受让方接收金川水电公司原有职工,不得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且受让方对原有职工工资涨幅不得低于50%。
三、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受让金川水电公司股权。
1、具有水电开发业务,注册资本不少于9000万元。
2、接受后必须按照山阳县人民政府金钱河梯级水电开发规划,在2年内完成金川水电公司薄岭电站的河道治理和升级改造,装机不低于5000kw,投资不低于1亿元,发电上网必须从110kv漫川变电站输出。
3、有开户银行出具的2000万元以上可动用的资金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期限
自2015年1月9日起20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山阳县财政局国资办申请受让该项产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阳县城关镇北新街178号
联系人及电话:代迎山 13991560185 毛 磊 13992497665
六、其他说明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2、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200万元;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当日下午5时30分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信誉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收据前往山阳县财政局国资办办理)。
山阳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