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公告

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公告(2015年01号)

2015-01-15 09:09:43 来源:

  商州区社会福利院收养一名弃婴,从公告之日起,生身父母限在60天内前来认领,过期无人认领者,民政部门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送养。
  特此公告
  商洛市商州区民政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