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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5-06-15 09:00:11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我市七县(区)均属放宽报名地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1、报名方式。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moj.gov),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商洛市司法局办理。
  3、报名流程。
  (1)阅读报名公告、考生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2)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信息确认承诺。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中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
  (4)网上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为26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事宜请登录商洛市司法局网站(http://.slsf.gov)查询。
  附:商洛市司法局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商洛市司法局干部教育科
  地点:商洛市行政中心408室
  电话:0914-238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