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 洛 市 互 联 网 信 息 办 公 室
关于加强对全市互联网站和新媒体社会监督举报的公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商洛域内互联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全面掌握市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内容建设和管理应用情况,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属互联网站和新媒体的调查登记备案工作,目前调查登记备案工作已进入审核阶段。欢迎社会各界对市内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登载违法不良信息和违法违规运行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商洛市行政区域内能对外发布信息的所有互联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移动客户端、QQ群等新媒体及其开设的论坛、微播报、贴吧、跟帖评论和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二、受理范围
1.公民在商洛境内发现有刊载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非法宗教、散布谣言、违规登载新闻、违规注册或使用账号名称等行为的互联网站或者博客、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QQ群等新媒体,或收到垃圾邮件、非法邮件和非法手机短信、微信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为非法网站提供宽带接入的;
2.以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财物的;
3.未经许可,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4.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属地内互联网站和新媒体存在上述违规违法情况,可通过“商洛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向市网信办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不主观臆测。市网信办将对网民举报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处理,结合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布。
举报电话:0914-2369553
举报邮箱:slxcbwgb@163
特此公告
中共商洛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