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公告

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高纯金属钒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2016-01-14 09:15:59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高纯金属钒项目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高纯金属钒项目位于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其中高纯金属钒生产车间拟建于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钒产业园区内,钒铝生产车间拟建于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村选矿厂内,项目总投资为5976.1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256㎡。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五氧化二钒提纯车间、钒铝生产车间和高纯金属钒生产车间,购置各类设备仪器100余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金属钒1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按法规进行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措施实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原料提纯焙烧炉尾气、混料产生的粉尘、铝热反应炉和提纯电子束炉尾气等;废水主要为原料提纯产生的滤液和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混料机和风机等生产设备的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原料提纯残渣、铝热反应炉渣、提纯电子束炉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尘,以及生活垃圾等。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
  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排放和施工时间;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出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建筑垃圾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
  2、运营期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五氧化二钒提纯焙烧炉尾气经喷淋塔处理后可达到《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2-2011)相关要求;破碎、筛分和混料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铝热反应炉和提纯电子束炉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铁合金熔炼炉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提纯产生的滤液返回选厂五氧化二钒生产线;盥洗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五洲矿业有限公司钒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
  ③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置于车间内、车间进行合理布局、个体防护,加强绿化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原料提纯残渣返回选厂五氧化二钒生产线;铝热反应炉炉渣外售作为耐火材料综合利用;提纯电子束炉炉渣返回铝热反应阶段回用;布袋除尘器收尘返回混料阶段回用,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在认真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条件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相关信息
  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也可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的联系办法:
  建设单位: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阳县中村镇街道村
  邮编:726403
  联系人:徐新昌  电 话:15891095658
  评价机构名称: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
  邮编:71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66513380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