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规范管理,维护网上良好信息传播秩序,按照中省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市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工作。
一、清理范围
商业网站(含手机WAP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开设的驻商频道,或者以其他名义在商洛市某一行政区域开设的、集中提供该行政区域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栏目、视窗等。
本通知所指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等。
二、基本原则
1.商业网站开设驻商频道,违规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一律予以取缔。
2.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经省网信办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可以开设商洛频道从事互联网转载新闻服务,严禁自采自编、违规转载等行为。未经批准开设的商洛频道,于本通知下发1个月内履行报批手续,逾期未完成报批且继续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一律撤销。
3.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驻商频道。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撤销。
4.经批准可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要落实建立总编辑制度、健全内容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规范人员聘用等措施,依法依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并自觉接受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
1.商业网站开设的驻商频道,是否存在违规从事新闻采编
问题;
2.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是否存在
开设驻商频道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问题;
3.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设驻商频道以及一地多频道、频道外设频道、以人代频道等问题;
4.符合开设条件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许可项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如违规自采自编、超出范围转载等;
5.是否存在违规承包转让问题等;
6.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新闻登载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7.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容管理队伍;
8.是否服从网信部门管理;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等问题。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网站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全面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设驻商频道从事新闻采编的行为,切实维护网上良好新闻传播秩序。
2.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网信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摸清底子,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违规网站。各网站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网信部门,整改撤销违规驻商频道,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3.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网信办,市内各网站要按照省市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于2月22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报告报送市网信办。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