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公告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2016-02-17 16:11:43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规范管理,维护网上良好信息传播秩序,按照中省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市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工作。

  一、清理范围

  商业网站(含手机WAP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开设的驻商频道,或者以其他名义在商洛市某一行政区域开设的、集中提供该行政区域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栏目、视窗等。

  本通知所指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等。

  二、基本原则

  1.商业网站开设驻商频道,违规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一律予以取缔。

  2.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经省网信办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可以开设商洛频道从事互联网转载新闻服务,严禁自采自编、违规转载等行为。未经批准开设的商洛频道,于本通知下发1个月内履行报批手续,逾期未完成报批且继续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一律撤销。

  3.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驻商频道。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撤销。

  4.经批准可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要落实建立总编辑制度、健全内容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规范人员聘用等措施,依法依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并自觉接受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清理整顿工作重点是:

  1.商业网站开设的驻商频道,是否存在违规从事新闻采编

  问题;

  2.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是否存在

  开设驻商频道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问题;

  3.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设驻商频道以及一地多频道、频道外设频道、以人代频道等问题;

  4.符合开设条件的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许可项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如违规自采自编、超出范围转载等;

  5.是否存在违规承包转让问题等;

  6.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利用新闻登载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7.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容管理队伍;

  8.是否服从网信部门管理;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等问题。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网站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为抓手,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全面开展商业网站驻商频道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设驻商频道从事新闻采编的行为,切实维护网上良好新闻传播秩序。

  2.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网信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摸清底子,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违规网站。各网站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网信部门,整改撤销违规驻商频道,履行备案审批手续。

  3.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各县(区)网信办,市内各网站要按照省市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安排,扎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并于2月22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报告报送市网信办。

  商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