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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十佳网络平台”评选活动的公告

2019-08-19 17:23:29

来源:

中共商洛市委网信办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十佳网络平台”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创新改进网上宣传,推进我市各级各类网络平台的规范化运维,更好地发挥其遵守网络管理法规、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注重网络安全运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履行社会主体责任的积极作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市委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十佳网络平台”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商洛市境内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抖音等各类互联网平台。

  二、参评条件

1.新闻传播类:

  经网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级网络新闻媒体商洛频道、市属新闻网站,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所开设并维护的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微博账号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公信力较强。

2.电子商务类:

  由商洛本地企业搭建并进行运维的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交易平台以向公众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为主;拥有一定的用户基础和入驻客户数;一年来平台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平台在诚信服务方面口碑良好,遵守网络管理法规,社会公信力较强,无违法违规记录。

3.政务信息类: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开办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5000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能定期坚持及时更新内容信息,与网民互动性较强,原创信息占发布总信息量的50%以上;网络安全性能较高,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和网络安全事故。

4.生活服务类:

  以为群众提供生活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商业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热衷于公益慈善事业,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公信力较强。

5.个人账户类: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网络传播平台上实名认证开设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反响较好。

  三、工作安排

1.推荐报名。

  推荐参评对象由主办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也可由网络平台或个人自荐。各县(区)推荐5名,市直部门单位和网站各推荐1-2名,报名需填写《“十佳网络平台”推荐(自荐)审批表》(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委网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wxxwxck@126。

2.初评审核。

  活动主办方将对报名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30名将进入“十佳网络平台”候选建议名单。

3.网络投票。

  在“网信商洛”“商洛新闻”等微信公众号公布候选名单,进行网络投票。

4.专家评审。

  结合网络评选结果,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各类参评对象进行评审,并对“十佳网络平台”及提名奖候选对象,在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商洛之窗、“网信商洛”等媒体和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5.命名表彰。

  对“十佳网络平台”及提名奖获得者予以命名表彰。

  电话:2312854 传真:2369553。

  附件:2019年度商洛市“十佳网络平台”推荐(自荐)审批表

  中共商洛市委网信办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2019年度商洛市“十佳网络平台”推荐(自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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