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9日上午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披露,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23万件,案值12.76亿元人民币。
他说,中国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总局行动方案,集中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侵权假冒大要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轮胎、纸巾纸、一次性餐盒、不锈钢压力锅、饮用水水桶、建材等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和“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商品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服务领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1年,中国工商系统依托12315申诉举报网络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668.61万件,处理消费者申诉84.6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8亿元。
王东峰说,2012年工商系统将针对汽车配件、手机、家用电器、珠宝玉石、装饰装修材料、服装、儿童用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认真做好商品进货验收、商品储存销售、过期商品下架、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