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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向检察机关举报的方法和策略

浅谈向检察机关举报的方法和策略

2014-09-24 15:45:22

来源:商洛之窗

         实践中检察机关经常收到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这在检察机关的信访总量中一直占据很高的比例,按照检察机关举报工作规定,对于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举报、检察机关应当受理、登记、并分流到有管辖权的机关,但这样在无形中就多走了一道额外程序,对举报人增加了“诉累”,对检察机关加重了司法成本,严重时还可能激化矛盾影响检群关系。下面,笔者从工作实践谈点粗浅看法。

        首先,你要知道向哪个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内设举报中心,代表本级检察院统一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的举报、控告、申诉和自首;

        其次,你要知道如何举报,即举报应采取何种方法。一般讲,举报可选择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来访。如果你作为一方当事人与你所要举报的案件相关的话,你最好来访举报。因为你向接待人员面对面反映情况,有助于帮助你尽可能详尽、全面地反映案情,需要补充的地方接待人员也会当面指出。这样,一方面便于对你所控告的案件及时受理,也可为检察机关侦查、取证提供大量的证据,便于办案;二是来信。你可以采用书信的形式进行举报。你要依照举报的原则按下列格式书写: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等)、举报性质(如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及事实,如果你弄不清楚案件的性质,你可以不写,只是在“犯罪事实”一项要尽可能把你所知道的犯罪事实按时间先后顺序一一写清楚,每个犯罪事实的证据(如证人、书证、物证等)尽可能多加提供,以便于检察机关迅速查办。最后,为了检察机关节省办案时间,你最好署名及提供联系地址,我们依照法律为你保密。这样当检察人员审查处理举报线索时,如果认为内容不清可以约请举报人通过合适方式补充有关材料,取得举报人的配合和支持,利于举报线索及时查证,同时也方便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署名,也可以用匿名形式,我们会对每封举报信都认真审查,逐级呈报;三是电话举报,如遇案情紧急或其它原因,你还可以利用快捷的联络方式—电话进行举报,各级检察院都备有专线举报电话。你也可以传真和网络举报,以及认为方便的其它形式提出。

        但是无论你选用哪一种举报方式,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要实事求是,不许捏造歪曲事实,更不许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对此类举报,一经查实人民检察院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为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举报积极性,更好地打击和遏止犯罪,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采取了相应保护与奖励措施。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由人民检察对此构成犯罪的坚决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依照人民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吕红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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