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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商洛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5-09-17 14:53:43

来源:商洛之窗

  二、做法及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户有“法律明白人”;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建立了普法活动记录,健全了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开展“三问三解”“三下乡”“法律服务进千村 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商洛市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五大类普法书籍25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每个家庭。开展了“换届未动、普法先行”主题活动,免费为村两委会换届发放法律书籍5万余册,培训农村“两委会”成员11000余名,为全市每家每户培养了一名法律明白人。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市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建成1个法治学校、1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个法治图书角(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118”工程,先后举办法治文艺演出70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街道79条,在全市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

  (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市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毒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监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基层便民法治服务工作。积极推进“三官一律”进农村(社区)工作,组织全市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驻全市1112个村、168个社区,掌握村(居)民法律诉求,帮助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共开展法制讲座464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6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30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充分发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镇(办)、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镇安、洛南两县财政按每年每人2元、1元的标准设立了矛盾调解“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全市先后有2359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省市县(区)三级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八大举措抓化解、力促商洛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千所万人抓化解 力促三秦大和谐”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07件,调处6291件,调处成功6172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99.7%和98.1%,维护了全市基层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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