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还有一个问题,这冯小宝的出身太低微了,一个江湖卖药郎,太不靠谱,就算出了家,出身还是改不了,弄进宫来仍不像话。这时,武则天想到太平公主的丈夫,也就是自己的女婿薛绍,她让薛绍认冯小宝当叔叔。这么一搞,世上从此再没有了冯小宝,只有改装版的薛怀义。好比如今的艺人,讲究的也是一个包装。
薛怀义这个“灰小伙”,童话般地当上了洛阳白马寺的住持,六根净了五根,就那一根不清净,频繁出入太后的寝宫。
60多岁的武则天,久旱逢甘露,精力非常旺盛,与薛怀义欢度了无数个销魂的夜晚。这既焕发她的青春,又满足她的欲望,心理生理双重快慰。在这种情形下,一个风韵犹存权势显赫的寡妇,和一个出身卑贱的午夜牛郎之间,会产生传说中的爱情吗?这是一个问题。
准确地说,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对等的。怎么不对等呢?因为,武则天对薛怀义没有爱情,只有爱慕;薛怀义对武则天也没有爱情,只有仰慕。这两种不同的情感搅在一块儿,就形成了一种含混的爱恋状态。
薛怀义从一个市井小商贩,变成武则天的首席男宠,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版“灰小伙”童话。当他飞黄腾达以后,在市井中养成的恶习就暴露出来了——洗干净了的番茄,最多叫西红柿,不可能是红宝石。《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记录:说这薛怀义出入宫禁时,乘坐的是天子的车马,身边有十几个宦官侍奉陪同,百姓遇到了,都奔走逃避,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打完抛弃在地,根本不管人的死活。
由于他是和尚,所以看不惯道士,好比市集里卖灰面的见不得卖石灰的。因此,薛怀义在路上遇见道士,就无故殴打,把道士的头发剃光才罢休。有人红就有人捧,有人捧人就更红,薛怀义嚣张至极,以至于那些朝廷显贵都跪地爬行,向他敬礼拜,就连武承嗣、武三思都以童仆的礼节来侍奉他,为他拉缰绳赶马车。可薛怀义压根儿没把这些人放眼里。并且,他还纠集了一批市井无赖少年,把这些小流氓都剃发为僧,纵容他们为非作歹。当时没人敢言语,只有右台御史冯思勖站出来主张正义,以国家法令来处理违法行为。薛怀义从此记恨在心,在路上遇到冯思勖,便命令随从殴打,险些将冯思勖打死。
这样的货色谁不痛恨呢?可你没辙,人家是当权者的小情人,纵使有罪过,枕边一缠绵,净肉一互搏,什么都烟消云散了。你不服也无济于事,所谓世道,就是黑白颠倒,否则就不叫世道,就不叫众生。
那么,薛怀义是仅凭床上功夫和殷勤的侍奉,就博取武则天的欢心,从而飞黄腾达成为朝廷重臣了吗?
当然不是。首先,我们知道,薛怀义和武则天不是单纯的肉体关系,也不是手手清刀刀断,玩一次给一次钱。他们之间,是相互爱恋的。既是爱恋,在很大程度就是心贴心。这薛怀义还真是武则天的贴心人,太后喜他喜,太后愁他愁,太后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
其次,还得知道,这是什么时期,正是武则天为称帝准备的一段时期。李显被废,流放房州当庐陵王。李旦被软禁东宫。这朝廷政务一大摊子事儿,全由武则天一手掌管操持。这时候,谁最可信任?谁最可分忧?当然是枕边男宠,得叫他做事,不做事没有提拔基础。升官得有政绩,这是官场法则之一。于是,武则天给薛怀义安排了一个白天干的活,别光在夜里折腾了,到阳光下干点透明工程。什么工程呢?修建明堂。
明堂是儒教的宗教建筑。古代文化的中心在宗教,而明堂则是以宗教为中心,集宗教、政事、教化为一体的所在,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大本营”。无论哪种说法,明堂都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神圣的建筑。武则天很叛逆,她居然让一个男宠去主管修建工程。
可武则天的优势就在于善用人。不到一年时间,薛怀义就修建起一座崭新宏伟的明堂,这座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三百尺见方,共分三层,下层模仿四时,中层模仿十二时辰;上层是园盖,有九只龙拱捧着,设有铁制的凤鸟,高有一丈,外表用黄金涂饰。是历代明堂中最为壮观的,号称“万象神宫”。允许百姓进入观赏。接着,又在明堂的北面造了一座天堂,更为雄伟,一共五层,到第三层就可以俯看明堂了,这个天堂专门用来供奉佛像,佛像超大,他的一根小指里就能容纳几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