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商用为何禁不住?
■办公楼租赁成本远高于住宅楼
■“住宅禁商令”缺乏细则难监管
如今 ,住宅楼里开美容院、私房菜馆、各类培训班甚至公司办公,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住宅楼里夹杂的商户可谓五花八门。
其实,不少城市早已对居民住宅商用下了禁令;去年,西安市工商局在《规范注册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中也提到,城镇住宅小区内属住宅性质房屋,不得作为企业住所(包括办公场所)登记。
目前,该意见只是提出禁止企业利用住宅房屋经营。但居民住宅的“商用”,商家、住户都有各自不同的小九九。记者近日也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象
住宅楼商用随处可见
“住宅楼商用办公在我们小区已经屡见不鲜,我自己家也曾经将房屋租给过建筑公司作为办公室。”家住南二环边某小区的张先生说,“我们这个小区单位员工住进来的不是很多,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出租房屋,当然就有不少用于商业办公的,我们家之前也租给过一个建筑公司作为办公室。”说起工商局颁布的“住宅禁商令”,张先生显然不知情,当时的承租方应允可以在原来的房租价格上多加几百元,张先生就将房屋租给了这家公司。
“其实当时也有顾虑,觉得公司毕竟来来往往的人多,怕影响到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而且人一多,就怕把房子弄脏。但是他们愿意多加几百块钱,再加上当时单位好些人也租给了公司,我们想了想也就租出去了。”但后来事实证明张先生的顾虑并不多余,与张先生同住一小区、比张先生家低一楼层的杨先生就深受其害。杨先生回忆道,公司搬迁进来的那段时间楼上桌椅的挪动声音总是很大,本以为几天搬迁结束后就能恢复正常,但没想到楼上公司有不少人办公,不但是办公,有几位员工就住在张先生家。对此,杨先生说,“就等于是工作也在那儿,睡觉也在那儿。白天人来人往地吵吵一天,晚上休息时间,几个年轻人还要玩玩什么的,我们也没法好好休息。”而租期结束后,张先生惊讶地发现,原本刚装修好的新房,现在墙壁上有泥污、厨房一片油渍、卫生间的窗户也被贴上了难以揭下来的贴纸。
除了公司办公,居民住宅开店面搞经营的也十分之多。记者走访了太白路、大寨路、太乙路等地不少居民住宅小区,许多居民住宅楼的窗户都上挂着培训、托管、广告制作、美容院等等这类的牌子,“私房菜”这类将自家住所改为餐厅的行为也比比皆是。
而在58同城、赶集网这样的大型服务类网站上,房屋出租板块的不少帖子主题中都写明了“可住宅可商用”。记者随机拨打了一位房屋出租商住两用的出租人的电话,在问及他所出租房屋的房产证上写的设计用途是什么时,他回答却是“住宅”。记者又翻看了十几个标明“商住两用”房屋出租的帖子,发现房屋所在地均为住宅小区,而并非写字楼。
经济账
民宅费用低 隐蔽 事情少
住宅楼相对较低廉的租金是商户选择租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宗先生是一家广告策划公司的老板,他的公司就租赁在太白路某公馆的一个百余平方米的复式住宅里,每月2000多元的租金是他最初对比后的选择。“如果在同地段的写字楼,租赁价格是居民楼的三至四倍,而且水电物业都贵,现在我的水电费和其他住户一样,只是物业费多一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