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把昆明某中学学生写的日志《领导来了,地震逃命走这边,演习还是演戏》拿给云南省应急救援科学技术学会的专家们阅读时,专家们立即被这名中学生敏锐的观察力所打动。“壹基金”救援联盟安全顾问、云南应急救援科学技术学会总工程师、云南火峰救援总队队长侯昭敏说:“这个孩子写的这篇日志,反映了当前许多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危机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逃生演习只为完成任务而不讲有效性。”
每两个学生中就有一人受过伤害
中小学校园危机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引起的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等,另一类是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如公共环境卫生、健康卫生、疾病预防和医疗卫生事件、火灾、工程质量等造成的重大事故。
教育部2006年公布的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全国中小学校园发生的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如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如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如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报告显示,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72.3%发生在农村,27.7%发生在城市。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在这些事故中,43.8%发生在小学,34.8%发生在初中,9.8%发生在高中,低年级学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不能忽视的是,目前校园伤害事故增多,25%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内部,主要是校园绑架、爆炸、持刀伤害、放火、性侵犯、学生斗殴,其中校园伤害占56%;而节假日也是事故多发期,36%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这一时期;报告表明,学生安全事故多发生在校内,其次为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学校周边。学校或学生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和不足,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
“根据全国各地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学生伤害发生率高达50%,即每两个学生中就有一人遭受一次以上不同程度的伤害。我国2.2亿名中小学生中,每年约有1亿名学生遭受伤害。”云南省应急救援科学技术学会的一位负责人说:“云南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是各类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此外,由于校舍陈旧、管理不善和人为等因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对学生的伤害更是经常发生。灾难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都会有危险存在。所有事故和灾害都会伤害生命,同时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大部分演练只停留在“组织逃生”环节
然而,专家的担忧、高发的事故却和学校危机管理的缺失和不足形成较大的反差。
2006年3月,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200位中小学校长进行了题为“当前中小学危机管理现状”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的调查对象认为,中小学危机管理的最大困难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于2002年9月颁布并实施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标志着在法规层面上开始对学校危机的关注。但是,该法规对于学校处理危机事件并未产生很好的效果。造成中小学难以借助法律手段处理学校危机事件,而更多地依靠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介入来解决学校危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