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满心欢喜,用信用卡支付8000元人民币,没有要任何发票或收据。后经鉴定,这对假劳力士表价值不足100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谓“攀老乡”“喜得子”“过满月”等伎俩,向旅游者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屡有上当受骗者。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提醒说,旅游者在景区游览,购买纪念礼品要到正规商店,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上要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不法分子固然可恨,但旅游者丧失警惕,以为天上能掉馅饼,难免要有失足掉进“陷阱”里的危险。(记者 钱春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