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店已经做好了停业准备;只做中国团生意的旅行社不得不面对游客可能越来越少的局面;导游们正寻找新的出路……《旅游法》实施日将近,业内人士称,这将是一次旅游行业大洗牌的开始。
购物店酝酿转型
“如果你去东南亚一带旅游过,你就会发现当地的华人已经把旅游做透了,一条龙服务,吃喝玩乐住行,专门接待购物团。其中购物店是重要的一环,很多隐性收入直接来源于此。”杭州一家旅行社的导游俞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华人老板从旅行社、饭店到购物店、大巴车全包了。《旅游法》出台后,他们中有的已经决定出离这个行业,酝酿转型。
在巴黎,“未来老佛爷百货的宣传方向可能会更多偏向于散客,而不是团队和导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佛爷百货导购人员称,高峰时,这里每天接待的中国旅游团可达一百多个,导游赚取回扣也早已不是秘密,“这大概是中国团到法国后必到的一个购物店。”
《旅游法》给行业带来的震荡延伸至产业链各环节。据马来西亚Green City Internationl College旅游部负责人蔡永汉透露,很多只做中国团生意的珠宝店、咖啡店已经做好停业准备。
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宋斌建议,旅游购物店必须实行“国民待遇改革”,任何针对特定国家旅游团而设立的购物店都没有前途。一旦旅游购物店进行“国民待遇改革”,卖价不合理现象将自然消失;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的问题也将不复存在;诱骗、强迫旅游者消费的病态现象也有望被根除。
导游模式待改革
马来西亚导游Sori Thum听到同行们的一片“哀鸣”。作为一名专门带中国团的导游,Sori每带一批游客到商店购物,他都能从中抽取10%作为回扣,这占到他总收入的三分之二。
Sori和他的同行面临的似乎是无解难题。一方面,购物回扣被禁止,中国游客又没有付小费的习惯;另一方面,小费作为“对优质服务的奖励”,是个变量,很难像自费项目一样以确定数额纳入团费里面要求游客统一支付。
“很显然,相当一部分优秀的导游将离开这个行业。因为去其他任何一个行业都可能比做导游收入更高。”蔡永汉说。悖论也由此产生:付出更高团费的中国游客自然对服务有更高期许,与此同时,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的导游却在因不能忍受收入降低而准备离开。
国内导游生存状况同样堪忧。一方面,大部分导游没有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无法得到基本工资或“底薪”、社会保险,这使导游没有起码的物质保障,收入主要来自于游客购物和自费项目回扣。另一方面,零负团费横行,在行业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中,导游在接到旅游团时不但不赚钱,还要倒贴部分给旅行社以保证旅行社的经营利润,这些都要靠游客消费赚回来。
《旅游法》对旅行社聘用导游、支付报酬及缴纳保险方面做出了规定,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导游的收入来源问题。购物和自费项目杜绝后,导游当何以为生?这还有赖于国内导游管理和薪酬体制的改革。
携程旅游“工资+带团补助”的导游薪酬体系或可视为一种探索。首先,从薪酬体制上保障导游收入权益,支付真实的成本;其次,导游按产品服务难度和等级可以得到相应的带团补助。此外,携程还计划建立导游星级制度,让旅游者网上点评导游,评选携程“金牌导游”队伍。
经历阵痛再出发
《旅游法》出台后,摆在眼前的问题有:如何保证高团费能换来高质量的服务?在新的规则下,各方如何进行利益分成?这些问题都亟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