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旅行社协会牵头拟定的新版合同文本,如果旅行社违约,将面临一到三倍于团费的惩罚性赔偿。旅行社违法成本明显加大,将导致一些违法低价购物团退出市场,主营这类产品的旅行社也将难以为继。
与此同时,为符合《旅游法》“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也为增强旅行社基于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旅行社必然要对接待体系做出重新评估。原来合作的一些接待方可能因为其达不到《旅游法》要求而被更换,整个产品链条各个环节比如地接社、酒店、旅游大巴等都将重新选择。
“整天重视购物的地接社状况将变得很糟糕,甚至可能被淘汰。”蔡永汉说。相反,符合《旅游法》要求的,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地接社将成为中国旅行社争抢的目标。他认为,新的供求关系必然导致价格上涨,进而导致游客减少,旅行社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从而带来全行业的重新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