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应将监管的重点向生产、销售环节转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从源头上消除生产销售超标车、拼装车、改装车现象。
一线交警的苦衷道出法规不清的“尴尬”
据北京等地一线交警介绍,在日常执法中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存在“尴尬”。
一方面,对于大量无牌上路的电动车主来说,执法缺乏必须的震慑力。“因为机动车有牌照、有登记,司机知道如果不接受处罚是逃不过去的,甚至还要面临更严厉的惩罚,所以机动车违法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处罚一起机动车违法行为平均只需要几分钟时间,但处罚电动车违法违规至少需要半小时。
“因为这些车辆大多没有登记,很难找到车主,所以必须现场处理。车主有跟交警‘讲理’的,也有软磨硬泡的。”一位民警说。
另一方面,现在销售的电动车外观多种多样,单从外形上很难分辨是燃油车还是电动车。一些一线民警在执法中甚至因此产生畏难情绪。北京市交管部门专门针对这种情况出台《关于电动车、(燃油)二三四轮车辆认定及违法处理指导意见》,明确电动车、燃油车如何界定,让民警执法有据可依。
此外,由于生产、销售环节存在“失控”的问题,不少电动车主认为“商店里允许卖凭什么不让上路”;购买、使用电动车的人群相当一部分从事快递、送货等服务,特别是购买、使用低价拼装车、改装车的,多是低端人群,电动车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工具,导致路面执法难的问题长期存在。
广西科技大学副研究员夏辛萍认为,一些城市正在实行的登记上牌属于管理的后端,是地方政府无奈之下的“妥协式治理”,成本较高,应从电动车生产、流通环节管起,结束电动车管理无序状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苏彩和建议,要进一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按行政审批业务“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原则,严格生产许可审查,加大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标准情况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新华社记者 卢国强 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