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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势在必行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势在必行

2015-10-13 09:25:13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商州区一林业干部认为,加工是原材料发展和消化的原动力,发展加工是关键,目前商州区未形成自己独特的核桃加工品牌,只是做原料销售。核桃的销售途径主要以售核桃圆果、核桃仁为主,原始产品销售占总产量的90%,核桃产品的加工增值转化率低,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不高,效益低下。个别商户为了一己之利,往往还从外地运回其他地方的劣质核桃冒充“商州核桃”,使商州核桃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市核桃研究所资料显示,我市核桃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不够,特别是产品精深加工相对滞后。全市现有核桃加工企业多局限于初级食品的加工,产品主要是核桃油、琥珀核桃仁、核桃粉、核桃软糖、核桃酥糖等。企业总体规模较小、市场拉动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由于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创新发展不够,市场开发滞后,融资扩张困难,多数企业现有加工水平低、规模小,新产品研发滞后,核桃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
  延伸链条需要统筹推进
  目前,我市核桃种植面积286万亩,随之而来的是如何从产业建设转向产业经营的问题。面对核桃产业经营较为分散,农民组织化程度、标准化意识都比较差等难点问题,如何提高核桃产业的效益?如何帮助农民使产品顺利进入市场?
  农业专家指出,在农业的全产业链上,龙头企业有资金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在产、供、销的资源配置上,企业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强。一些龙头企业可以把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后,企业服务可以涉及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农产品的议价能力、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技术、融资能力、出口创汇具有绝对优势。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顺便分担了部分政府责任,承担部分社会义务,如通过收购原料、租赁土地、返还利润、吸纳就业,把农民转化成产业工人等方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棘手”问题。
  张茂林等建议,围绕做强做响“商洛核桃”品牌,应采取外引内联、重组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加快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辐射面广、精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化水平高的林果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经营者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实现核桃的产、加、销一体经营,带动核桃产业化整体上档升级。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精深加工、扩大再生产、创建知名商标、增加产品附加值。尤其是应在探索研制以核桃为主的营养滋补药品,将核桃特色菜打入餐饮业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
  田甘记等核桃加工企业负责人建议,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工作力度,每年设立一定核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核桃产业发展。在主要流域的中心镇建立以核桃为主的林果业营销一条街。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商洛核桃产业仓储物流业,依托丹凤、商州、洛南等核桃集散交易市场,创建西北最大的核桃集散地和交易平台。加强核桃质量监管和执法监督,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混等混级等违规违法行为,以保护商洛核桃品牌声誉。同时,企业还应组建一批可靠的营销团队,采取电商等运营模式,不断在市场大潮中树立信誉、塑造品牌。
  专家指出,在产业化经营中真正发挥“龙头”作用的企业,不仅要有很强的把握市场能力和很强的产品开发能力,还应能给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及能够处理好与农民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龙头企业要有长远眼光,把是否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农民分享到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润,看作是自己能否建立可靠的原料基地、能否保障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真正具备了这些特点,农民加入到以它为“龙头”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中来,也必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了,核桃也将会成为勤快人的“致富树”、山里人的“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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