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3月25日讯 3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市南公安分局,用四天的时间成功侦破“3.20”抢劫杀人案(该案本报曾于3月22日独家报道),3月24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抓获归案。
3月20日凌晨3时许,市南区新湛三路8号门前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被歹徒持刀杀害。案发后,市公安局修潍青副局长、刑警支队杜海鹰支队长,市南公安分局单果潍局长、杨明副局长分别带领侦缉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通过现场调查取证、访问目击证人等大量细致缜密调查,发现案发时现场一驾驶微型面包车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4日17时许,专案组架网布控,将犯罪嫌疑人颜某某(聊城市阳谷县来青人员)在鞍山一路附近抓获。
经审查,颜某某供认,3月19日晚,其预谋抢劫,携刀窜至南宁路盗窃微型面包车一辆,并驾车窜至东海路某小区附近,因车辆损坏将车丢弃,后又窜至洪泽湖路与太湖路口盗窃另一辆微型面包车,窜至新湛一路附近寻找作案目标。3月20日凌晨3时45分,受害人何某途经此处时,颜某某持刀拦截、抢夺受害人背包,并将受害人捅伤,致其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王建华 仪铭 王迅 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