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牌商标自1989年注册以来,为公司的品牌效益起得了积极的作用,连续四次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商标主导产品"盘龙七片"、"盘龙七药酒",2001年荣获陕西省工商局"消费者喜爱产品"称号; 2002年"盘龙七片"被列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2004年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并被连续10年评为"陕西省名牌产品"。公司2002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2003年被陕西省银行协会评为"诚信企业"。2004年公司被陕西省政府授予"绿色企业"称号。2005年被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评为"模范纳税户"和"A级纳税户"; 2006年被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评为"2006年度AAA级信用客户";2007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民营企业";2008年被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评为"陕西省医药行业消费者关注十大品牌";2009年被陕西省农业厅评为"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9年被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产业化孵化计划重点项目单位"等;2012年被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授予2011年度"商洛十大经济影响力品牌",授予陕西省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产品行销全国,"十一五"期间共实现产值7.5亿元,实现上缴税收7210万元,特别是2012年前三季度实现产值3.8亿元,实现利税5530万元。其品牌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