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吴法天”的网友发微薄声称:“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近日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进入三个月异议期。如此奢侈的白酒,要正式册封成为“官酒”了么?!“国”字当头,我认为至少违反了四项法律法规:《广告法》第七条、《商标法》第十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首创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王剑辉在微博里写道:“刚才探讨茅台要加“国酒”前缀的问题。我以为,“国酒”二字不一定增加茅台的含金量,倒是可能使得非“国酒”们的地位无形中受到贬低——除非“国”字不会被垄断、大家可以用“国酿、国浆、国液”等。”
名为“驭骐-洛扬”的网友也表示,“第10次申请居然初审通过,这是不是一种特权?太奇怪了!我们需要一个权威说法,不能稀里糊涂就这么过去。”
甚至有网友质疑,“申请商标注册,需要避开“国”字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常识问题,但茅台却频频挑战商标法规,并在多次被驳回后‘感动’了国家工商总局,还要警惕‘国酒’招牌成茅台垄断执照”。(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