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历史】
在我国这词唐朝就有
涂鸦一词的起源,一种典故是出自《玉川子集·云添丁》。传说唐代诗人卢仝有个儿子叫添丁,喜欢乱涂乱写,常把卢仝的书册弄得又脏又乱,卢仝作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
在西方源于帮派文化
在西方,涂鸦最早是帮派文化一种表达。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纽约等大都市的贫民窟,西裔或黑人青年喜欢用马克笔或罐装喷漆在墙体上留下色彩鲜艳、造型夸张的图案和标识。这样一群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通过这种方式宣泄对体制的反抗、对社会的愤慨,同时用来标明帮派群体、划分势力范围。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学院派将难登大雅之堂的街头涂鸦引入艺术界,使其成为艺术创作的一种手段,表现自己的独特主张以及鲜明个性,发展成为风格各异的涂鸦艺术。城市的街道、建筑物的墙壁、地铁的空白广告栏等等,都成了创作之处。内容表达上,也逐步追求美的意境。
【观点·争论】
红星路涂鸦墙存在已有十年,对于此次去留之争,社会各界持什么态度呢?让我们来看看各界人士包括当事人的“观点对对碰”吧。
红星路涂鸦墙是去是留?
逍遥津街道:面向各界征求意见
因为行政区划调整,居民们对社居委的事务不了解,希望增设宣传栏。红星路涂鸦墙这一片从8月份起“空闲”了两个月左右,于是社居委有意将其用作宣传栏。但此事引起创作者的呼吁,社会各界也积极反馈,我们也在重新思考,首先要征求产权单位的意见,再向周边商户和居民征求意见。
当事人蔡轶群:这里有我们的心血
我们可以去任何地方进行创作,没有人能阻挡我们!但红星路是我们倾注了心血和感情的地方,所以想把这面墙留下来!我们只是希望为合肥增添一道不一样的风景!为我们的创作留出一块不大的地方!代表合肥!
社会学家范和生:不仅要留,还应扩大
红星路的涂鸦墙不仅要保留住,而且应该进一步扩大,让艺术家、书法家等更多人有展示的空间。社区宣传事务可以另寻合适地点。合肥的文化场所本来就不多,可供观赏的地点更少,既然红星路这一块有传统,不妨发扬光大,如果做得好,还可以成为景区。
对于涂鸦,约束还是鼓励?
当事人蔡轶群:我们有自己的“行规”
在涂鸦者心中,有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比如不要在文化遗址、宗教圣地、私人财产、花草树木处涂鸦;会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等。我们接受适度的、善意的、建设性的引导,但如果是挑刺的、排挤的约束,那就是违背涂鸦行为的自由性,如果压力太大,我们宁愿放弃。
安徽美协主席张松:涂鸦可传递积极精神
这种自发性的创作应该鼓励和引导。尤其在内容上,本身就属于先锋艺术,处于城市中心地带的涂鸦应该表达健康、纯洁的内容,展示美好的情感,像街舞那样,同是年轻人积极向上的情感表达;在创作地点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能破坏私家住宅、文保建筑。
街头涂鸦,艺术还是违法?
律师姜万东:不算扰乱公共秩序
涂鸦艺术不同于城市牛皮癣小广告,只要内容和创作地点不违法,就不构成乱涂乱画的违法行为。如果是乱涂乱画乱贴非法广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将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拘留或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