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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垃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的资质认定,签定《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印制、核发《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负责征收建筑垃圾消纳费。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