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省天竺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意见收集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陕西省天竺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陕西省天竺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山阳县天竺山主山周边的环线地区,主要是以由僧道关沟谷到板仓,在经过板长公路到达景区七里峡入口的环山公路以及公路两侧的相关区域,项目总投资19701.35万元,改造园内旅游公路3条,计34.5公里,连接景区的停车场4座共45500m2,景区观光旅游步道25公里,及相关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省山阳县天竺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天竺山森林公园内
邮 编:726400 联系电话:1350914103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 称: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12号陕西环保综合办公大楼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5429185
E-maiL:wanghao.xinshu@163
四、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道路路线和旅游步道设计,减少扰动地表和破坏植被面积;砍伐掉的植被由建设单位在公园内异地补栽等量树木;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剩余物料和土石渣,并合理选择本土物种进行绿化;施工时尽量避免动物交配期和繁殖期,施工场地避免选择在动物的觅食场所;注意排水防洪;停车场用石块铺设,并留有空隙,在空隙中种草;对游客和职工进行宣传和教育,禁止随便砍伐、打猎和掏鸟蛋,禁止河里捞鱼。
(2)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线避开了主风景区,利用森林景观的遮天蔽日的效果,不冲淡风景主题;项目建筑采用人为与自然山水、森林景观绿色主题的颜色和形体,为了安全起见,信号灯、森林防火宣传牌、哨卡等还是需要特殊要求的颜色。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公园运行期不产生工艺废水,公园内设置有生态厕所,在生态厕所附近设置与厕所相连的化粪池及一体化生化处理措施,对产生的粪便进行处理,外排水用于植被浇灌、道路喷洒降尘等。
(4)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在公园内不同旅游点都设置垃圾箱,并配有专业卫生人员定时收集转运,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定点卫生填埋。
(5)地质灾害避免措施 项目在选址选线时避开有潜在地质灾害的地点和险段,施工设计要满足地基承载负荷要求,周边设置挡土墙,施工地上部的坡积石堆积要卸载清荷,对巨石要进行加固,地基清理产生的废石渣土要回填在挡土墙内。严格施工管理和质量管理,避免地质灾害和事故的发生。
(6)安全防火措施 所有景区和道路要设立大型醒目防火宣传牌,禁止景区野炊、生火、抽烟。运营期严禁工作人员携带火种和抽烟。要求建设单位配置专门的电工保养和管护好线路及设备,尤其是旅游旺季和夏季暴雨季节,要天天巡线并对设备检查,防止任何可能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是生态体验旅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评价标准规定的功能要求。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有少量的破坏,但通过恢复建设,可以消除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不会对地表水、空气产生环境影响;项目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良好,在严格实施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