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承认,之所以要操作庄羽的《圈里圈外》第二版,因为当时已经有一些关于抄袭的议论,他是看准了这一卖点。而由李寻欢所在公司和21世纪出版社推出的《圈里圈外》第二版,腰封直接打着“郭××就是抄袭这本书”的字样。自此以后郭敬明和李寻欢再没有业务合作。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损失21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出版和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对此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同月20日,庄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裁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财产损失5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1万元。
有自称郭敬明好友,站出来揭露其过往的种种“劣迹”;又传郭敬明因嫌稿酬太低,拒绝为《萌芽》杂志50周年写稿;一批80后作家声称要集体封杀郭敬明;还有人指责他是法盲?? 尽管事后,郭敬明在自己博客上,将自己与《萌芽》编辑的MSN对话内容贴出来,以示冤枉,但此时,应者寥寥。
郭敬明在6月5日的博客里,回应了法院对其抄袭案的终审中要求“道歉”的判决,他称自己“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此举得到他的粉丝的支持,而更多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不满和不解。
这个处在风口浪尖的国内最畅销的“80后”作家,以这样近似“不讲理”的宣言,告别了他22岁的最后一天。
第二天,23岁生日。他说,这一天收到的最好的的短信是:祝小四(郭敬明的昵称)十八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