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券最购买会员卡不开发票不合理。在超市里购买会员卡不开发票不合理,属于不公平贯例。特价商品只收现金,而且没有发票不合理。
点评:会员卡也属于商品或服务范畴。《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10.“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是潜规则。一些消费券上印有“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出了问题可以找借口的理由。
点评:《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消费券上印有“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条款,属于一种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其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的无效。
11.用购物券购物,不找零潜则侵犯了消费者财产权。现在一些行业,特别是面包房、蛋糕房用购物券购物不找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点评:商场售出的购物券、提供券、购物卡、福利券、消费券等是一种有价证券。此类有价证券是用等同的货币换取的。用购物券购物不找零,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12.用消费券(购物券)购物、药店用医保卡不开具发票不合理。用消费券去超市购物,不能开具正规发票,这也不合理,消费券也是用相等的货币换取的,税务部门应该制止。
市区很多药店在顾客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时就拒绝开发票,药店回答很直接,要想开发票就直接付钱,否则就不要到我这里买,用医保卡付医药费和现金直接付难道不一样吗?为什么用医保卡付就不给开发票呢?
点评:现在商场售出的有购物券、提供券、购物卡、福利券、消费券等有价证券。对此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处理。第一种情况消费者使用的是在购买消费券时,商家已经出具了正规发票的购物券,购物时再要求商家出具正式发票,就等于要求商家两次(重复)出具发票,这不合理。但是,对此情况商家应该出具其他有效购物凭证,以证明商家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第二种情况是消费者使用的在购买消费券时,商家没有出具过正式发票,购物时要求商家出具正式发票,商家应该出具正规发票。同样道理,药店用医保卡买药也应该出具发票。
13.老年人参加旅行团多缴团费。
点评: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旅行社为游客提供的是相同服务,却人为地将消费者按年龄分类,实行不平等价格待遇,老年人参加旅行组团旅游要多缴团费的这种做法排除老年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明显存在消费歧视,并涉嫌强迫购物,属于“不平等条款”。因此,旅行社要求老年人多交团费的行为不合法。
14.房地产销售行业办产权证收取业主手续费。本人在2005年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的江南出城住宅一套,现房产证土地证都已办妥。本人1月份到某房产退代收费用发票时,发现该公司在没有收费依据的前提下,以公司的名义向业主收取办证手续费。
业主向开发商购买房子,将产权做在业主的名下是理所当然的事。为何还要收取手续费?但是现在开发商变相地向客户多收手续费。更可笑的是由开发商办理的土地证工本费也比市国土资源局的收费高许多。
去开发公司协商,开发公司人员回复说:“其他房地产公司收手续费,我司也可以收取。”就这样我得到了这不成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