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待遇,后来又流传了鲁迅一个“感人”的故事。鲁迅逝世后,孙伏园回忆说:鲁迅先生和我商量,只要够旅费,我们应该把陕西人的钱在陕西用掉。后来打听到易俗社的戏曲学校和戏园经费困难,我们便捐了一点钱给易俗社。西北大学的工友们招呼得很周到,鲁迅先生主张多给钱。
孙伏园在说这个故事时还拉了两位先生作陪衬,一位不愿捐一位不愿多给。这件事后来载入很多鲁迅传,并把它当做鲁迅慷慨人格的例证。
但我们看鲁迅日记,并没有看到将钱全花在陕西和多捐的记载,相反,第一笔钱拿到后,第二天他即托孙伏园到邮局给北京寄回86元还新潮社的账,第二笔钱拿到后,当即托陈定谟寄回北京50元。如说鲁迅给陕西留钱,除了买古董古籍花了那32元外,他确实给易俗社捐了50元。其余并没有看到鲁迅为什么东西和什么人花去大数目。
易俗社1912年7月成立,宗旨为“编演新戏曲,改造旧社会”,鲁迅在西安时,曾五次观看该社演出,可能有感于陕西人的慷慨,有感于易俗社的宗旨和现状,鲁迅在临行前捐了钱,这个数目也不少,也能表现出鲁迅的慷慨,但非要说鲁迅要把钱都花在陕西,我们还是应该从史料出发尽可能还原历史本相,这样可能更符合鲁迅朴素的面孔。
给陆军学生讲小说史
鲁迅课讲完后,又应邀于30日到讲武学堂给陆军学生讲演了一次。
关于这次讲演,又流传出了鲁迅一个不愿替军阀粉饰的故事。据林志浩先生《鲁迅传》记载,“统治陕西的督军兼省长刘镇华,为了沽名钓誉,粉饰门面,托人请鲁迅给士兵和下级军官讲演,题目嘛,希望换一个,不要再讲小说史。他妄想鲁迅会像半年多以前康有为来西安讲学那样,借题发挥,替他吹捧一番。但鲁迅却机智地回答说:‘讲演,可以,但讲的题目,仍然是小说史,因为我只会讲小说史。’给了这个封疆大吏一个软钉子,碰得他十分气愤,就要撕下‘礼贤下士’的假面具。后经人劝解,才告平息。”
林贤治的《人间鲁迅》也持此说。
在鲁迅日记里,没有记载这样的事,相反,在临行前一晚,“刘省长在易俗社设宴演剧饯行,至夜又送来《颜勤礼碑》十份,《李二曲集》一部,杞果、蒲陶、蒺藜、花生各二合”。如果鲁迅真要像上面描写那样,为什么还会收下这等东西呢?
鲁迅回到北京下车时,“税关见所携小古物数事,视为奇货,甚刁难,良久始已”,连这种让人气愤的小事都用冷峻的笔简洁记下,如果真的出现上述情景,以鲁迅性格,我想他会在日记中有所流露的。
今天看来,鲁迅给士兵和下级军官讲小说史,他们中会有多少人听得懂呢?鲁迅日记里记载,此次讲演只讲了约半个小时,这么短的时间,小说史又能说出一个什么所以然。如真有上述情景的话,我倒觉得鲁迅还真不如换个题目的好,比如说说一个好的士兵应该如何保家卫民,非要去讲小说史,则应是鲁迅的不近情理的执拗吧。
鲁迅一小段人生历程,就有那么多人为拔高的附加。看来如果真想让鲁迅走下神坛,或让鲁迅研究走向深入,在历史背景下从史料出发“还原”他的任务还很艰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