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记者 方由朝)柞水工商部门日前确定,从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柞水县工商局将免征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据该县工商部门介绍,免征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是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而做出的决定。据柞水工商部门介绍,在免征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期间,柞水县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营业执照副本费一律免征,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补发营业执照费、领取营业执照副本费也同时免征。据核算,每年免征各类费用可为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3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