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膝下有 3个子女,妻子去世后,为了养活孩子,王强做了搬运工。熊文先与他同居后,每天忙前忙后,喂猪、做饭、洗衣服,样样都干,深得王强家人的喜欢。刚开始两个月,熊文先与王强的子女相处很融洽。慢慢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紧张,熊文先与王强也开始吵架。
双方吵架的原因,往往是熊文先认为王强的子女不干活还向家里要钱。每次吵架,王强都劝她离开这个家,可熊文先就是不走。两人住在一起,虽然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时间长了,邻居们都认可他们是夫妻。
在外人看来,熊文先没有酒瘾,有时十天半个月不喝酒也没事。她平时精神正常,干活也很卖力,但心情郁闷时,喝 2两白酒就醉了,说话也变得多了。曾经因为喝醉了酒,熊文先竟拎着菜刀到处追砍王强,幸亏邻居们及时拦下,才未酿成大祸。
2005年 5月 26日,熊文先为琐事又与王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吃过中午饭后,王强出门做工去了。熊文先一觉醒来,已是下午 2时许,她打算到商店里买些酒喝。
出门后不久,她遇到杨桂花抱着孙子小强在门前玩。熊文先征得杨桂花的同意后,抱着小强到商店买了一瓶啤酒,并将小强抱到自己家中。
在家里,熊文先把啤酒倒进碗中,准备喝时,突然发现家里还有一些白酒。于是,她把大约 3两散装白酒同啤酒掺在一起饮用。
眨眼间,熊文先把碗中的酒喝了个底朝天,但她也醉了。醉酒后的熊文先误认为小强是橡皮玩具,遂用镰刀击打其头部,将小强杀死,随后上床呼呼大睡。当老人撕心裂肺的哭声把她惊醒时,熊文先这才猛地反应过来,自己醉酒后砍杀的 "橡皮玩具 "竟是小强 !
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熊文先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小强是我弄死的,但我确实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能是我喝醉了酒,不能控制自己。 "
醉酒犯罪获重刑
悲剧发生后,湖北省十堰市精神疾病
司法鉴定技术组受公安机关委托,对熊文先进行了司法鉴定。
2005年 9月 8日,十堰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技术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称:熊文先饮酒 5年多,但无依赖,此次作案前有饮酒情况,酒后处于意识模糊状态,并有错觉精神症状,在此情况下出现伤人行为,事后不能完整回忆。作案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丧失,作案后有后悔表现。据此,鉴定结论为复杂性醉酒。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害人的亲属要求对熊文先进行精神病复核鉴定。随后,湖北同济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复核鉴定:熊文先作案时的精神状态为复杂性醉酒,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
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文先在复杂性醉酒的精神状态下,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用残忍手段将他人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法院还认为,王强和熊文先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王强没有夫妻间的法定义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做工作,王强自愿拿出 2000元补偿给受害者家属。
2006年 9月 30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熊文先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10年。同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 16万余元。此外,法院还依法解除了被告人熊文先与王强的非法同居关系。
延伸阅读 :
醉酒不是杀人 "免死牌 " 醉酒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 18条 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生理醉酒又称普通醉酒、单纯醉酒,是一般人在大量饮酒后,都可出现的对酒精的反应,多发生于一次大量饮酒后,也可发生于一些对酒精耐受力较差的人过量饮酒后。
古代及近代的刑法史中,受医学对酒精中毒研究水平不高的影响,尚未在醉酒的刑事责任上区分生理醉酒与病理醉酒,而是通称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