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提到的“三法司”,也就是韦世林所说的“明代南京最高司法机关”,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机构呢?
资料显示,三法司其实就是明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其中刑部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设置于洪武元年,最初设立了四个子部,其后机构设置经多次变动。刑部的职责和权力,具体说来:“刑部尚书、左右侍郎,掌天下刑名及徒皂、勾复、关之政令。”也就是主要掌管审判业务。
都察院是明代的国家最高监察机关,设有左、右都御史两名,左、右副都御史两名,左、右佥都御史两名。都御史的职权为:“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也就是说,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断案权力。
三法司中的大理寺是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
记者从明初地图上看到,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三家机构,都位于太平门西侧、玄武湖南边,紧靠城墙的地方,由西向东依次排列。不过,几幅明初的地图对比显示,最东侧的大理寺,有时标记出来,有时却没有,还有一幅地图上,理应是大理寺所在的位置,却标着“断事府”。这种变化,其实和历史的记载是吻合的:大理寺在历史上曾被屡罢屡革,直到永乐初年才正式确定下来。
《明朝那些事儿》作证
“击鼓喊冤”图案主角是岳飞?
韦世林的大胆推测,得到了《南京史志》杂志社的认可,他以此为内容撰写的《鲜为人知的金陵文物》还被收入了该杂志。不过,不久前一个无意中的发现,让韦世林有了进一步的判断,他认为,图案上的这位古人,应该是民族英雄岳飞。
韦世林的这一判断,来源于《明朝那些事儿》一书,该书经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毛佩琪审定,其史料非常可靠。
《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中,在讲到明朝的特务机构时,有这么一段描述:
永乐十八年,明成祖朱棣在北京东安门(具体地址是今天的北京王府井大街北部)设置东厂,这是一个由宦官主管的特务机构,直属皇帝。东厂最初只负责侦查、抓人,并没有审判的权力,但是到了后来,为了方便搞冤假错案,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神,东厂也开办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大小特务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里面活动,他们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乘机敲诈勒索。到了明朝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搞得举国上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东厂的特务在刺探情报、鱼肉百姓之余,也有着自己敬仰的偶像。在东厂的府衙大厅旁边,设置了一座小厅,专门用于供奉这位偶像。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东厂特务们供奉的这位偶像,居然是民族英雄岳飞。
东厂供奉岳飞像的记载,让韦世林感觉豁然开朗:“东厂其实也是个司法机构,既然那里供奉了岳飞像,三法司也有可能供奉岳飞像。我们都知道永乐帝朱棣迁都的事情,永乐帝在北京沿用的还是南京的那套司法机构。据此推断,‘击鼓喊冤石’上的人可能就是岳飞。”
情侣园曾是玄武湖的一部分
“击鼓喊冤石”身世待考
韦世林推测“击鼓喊冤石”的主角是岳飞,显然证据不足。但这块石材到底是不是明三法司的遗物呢?
记者请教南京市博物院考古专家王志高,王志高表示,他曾经对白马公园的石刻做过比较详细的考证,但情侣园的石刻,他并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