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最早是作为工具产生的。在原始社会之初,杖的出现是帮助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正常行走。进入青铜时代后,各族间的术士、巫师开始利用镶装有各种铜首的木杖进行神秘的宗教仪式,赋予了杖更多的特殊含义。由此,原本普通的木杖也就具备了武器与宗教的双重特征。进入夏商以后,权杖成了如钺一类性质的兵器,虽然不是直接用于战斗,但却逐渐成为了权力的象征。
由于早期的权杖主要部分皆是木质的,虽然顶部会配有金、玉、青铜等杖首,但杖本身极易腐烂,因此整体完整的早期权杖现存世很少。
鸠杖,杖头刻有鸠形的拐杖,《周礼》中未见记载。《后汉书·礼仪志》:“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餔之靡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欲老人不噎。”按《后汉书》的解释,鸠杖似乎应为年逾70的长者所持之物,但《后汉书》成书于南宋,记载的主要为东汉时期史实,所以用此书的记载来阐述春秋时期的器物用途,似有所不妥。鸠,古代又作土地的量名。《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鸠薮泽。”孔颖达疏引贾逵曰:“薮泽之地,九夫为鸠,八鸠而当一井也。“按《左传》的记载,薮是湖泽的通称,也专指少水的泽地。9个男子为1鸠,8鸠为1井(井是指乡里,可引申为一部落),因而将此杖称作“权杖”是名副其实的。其用途可理解为部落首领所持,是一种权利的象征。金杖不仅仅是一具王杖,同时也是一具神权,是用以沟通天地人神的工具和法器。
权杖这种原本普通的器物作为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等独占权力的特殊象征物,原来是西亚的一种地方性文化形式。随着西亚文明之风的四向吹拂,这种文化因素及形式也被带至世界其他文明地区,古代埃及、爱琴海诸文明无不深受此风浸染。后来的历史还表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先后使用权杖标志其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权杖头是一种昭示身份、象征权威的特殊器具,使用者绝非一般人物。据说权杖头与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种用于矫正箭杆的指挥棒有渊源关系。权杖头除在窖藏中有成批的发现外,一般出土于墓葬,生活遗址较为罕见。
中国境内的权杖头分布于甘肃、陕西西部和新疆等地,其形态与中东和中亚发现的同类物非常相似。可以基本认定,权杖这种具有特殊功能的器具不是华夏文明固有的文化特征,应属外来之物。因为古埃及和中东一代的权杖头出现年代早,中国境内发现的权杖头比较零星且全部出于西北地区。
权杖的形象资料,在现存法国卢浮宫中的一块高2.25米的石碑上可以看到。此石碑是1901年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古城苏萨遗址中发现的,石碑上刻有公园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6代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法典条文,它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一部法典。值得注意的是石碑上端刻有汉穆拉比站在太阳神夏马西面前接受权杖的浮雕像。权杖上的纹饰一般被认为是部落图腾的标志。
图示这一鸠杖首为青铜质地,高14厘米,鸠嘴巴紧闭,上下尖啄部相合,两眼凸起,鸠的顶冠部分高高耸起,立体感极强。颈部下为身腹,两羽硕大,且收合于一起,腹部为8厘米。尾巴大写意,长长甩后,长7.5厘米,素面无饰,腹下部海延有一长76厘米、直径4厘米的铜裤,为安插连接杖身所用。裤中有对称两小眼,应为系绳所用。整个器物工艺精湛,表面光滑细腻,形态自然,优美庄重威严,彰显王权之器,帝者之风。其保存完整,红斑绿锈明显,包浆厚重,实为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