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25%买方佣金的区间从0至40万港元;收取20%买方佣金的区间从40.0001万至800万港元;收取12%买方佣金的区间从800.0001万港元以上。
由此看来,在3月11日以后,同样的成交情况,苏富比的买方佣金收益将低于佳士得,按照以往两家公司的市场策略,苏富比相应提佣是一定的,可能也不会太久!
从历史上看,当两大拍卖行中的一个提高佣金时,另外一家常常会跟随其后。只不过,目前苏富比拍卖行发言人仍表示:他们正在研究此事,但还没有做任何决定。另外两家国际上相对较大的拍卖行——菲利普拍卖行和邦瀚斯拍卖行还没有任何动作。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佳士得和苏富比调整佣金的历史。
在1975年以前的很长时间,国际上艺术品拍卖都采取着买卖双方各收取10%佣金的惯例。
1992年,世界经济衰退的很厉害,拍卖成交额因而大幅滑坡,为了保住公司的利润,1992年苏富比宣布将5万美元或以下的拍品的买方佣金,从10%调涨为15%;紧接着佳士得也采取了同样的举措。香港佳士得和苏富比在40万港元及以下的买方佣金收取15%,40万港元以上部分收取10%。
1995年,佳士得和苏富比先后宣布提高拍卖佣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在以后几年中,两家公司因连续调高拍卖佣金而各自盈利颇丰。其佣金策略上的一致性最终令美国司法部门以“反托拉斯法”介入“垄断”调查。
2000年5月,美国司法部指控控制全球艺术品拍卖市场9成以上交易的苏富比和佳士得在6年中相互勾结,暗中确定佣金比例。司法部的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老板1994年一天晚上在汽车后座上秘密达成协议,同时调高拍卖佣金的比例,实行价格垄断。
纽约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判定,佳士得拍卖行前董事长安东尼·坦南特爵士和苏富比拍卖行前董事长陶布曼相互商定,抬高在他们拍卖物品的收费率,被判犯有触犯反垄断法令的罪行。陶布曼因串谋暗定提佣协议,被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判入狱一年,并罚款750万美元。佳士得CEO因有自首情节,积极配合司法部调查而从轻发落,免予起诉。为此,这两家公司分别受到法律的严惩,总计判罚数十亿美元,同时勒令退回给客户多收的佣金。
随后,欧盟委员会也针对苏富比和佳士得价格操纵和垄断进行调查。最终,欧盟也对苏富比拍卖行进行了总额1300万英镑的罚款。
2000年以后,香港佳士得规定,成交价位在60万港元及以下的买方佣金收取17.5%,60万港元以上部分收取10%。香港苏富比规定,成交价位在11.5万港元及以下部分的佣金为20%,价位11.5-78万(含78万)港元之间的佣金为15%,超过78万港元的部分收取佣金为10%。佳士得后来将买方佣金的收取规则改为,拍卖品成交价在85万港元及以下的买方佣金为19.5%,超过85万港元的部分则以12%计算。可见,两家的佣金规定差别开始拉大了。
而佳士得拍卖行随后三次提高佣金。
2005年初,佳士得将把收取佣金的转折点定在了150万港元,同时佣金比例也有微调。成交价在150万港元及以下,佣金比例为20%,超过150万港元的部分以12%计算。
2007年初,佳士得再一次提佣,成交价150万港元及以下,佣金比例为25%;超过150万港元至400万(含400万)港元的部分,则以20%计算;而超过400万港元以上部分则以12%的比例计算。
2008年秋拍时,佳士得对佣金比例再次进行了调整,拍品成交价在40万港元及以下,佣金比例为25%;超过40万港元至800万(含800万)港元的部分,为20%;而超过800万港元以上的部分比例为12%。这一佣金规定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也许因为国际金融风暴带来的市场下滑而当中没有调整佣金。
四、国内艺术品拍卖行会不会“跟风”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