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孙华:
向政府“要钱要地”是天大笑话
民办博物馆必须具有公益性,应该是个人赚取大量财富后,以建立博物馆的形式来回馈社会。但现在很多民办博物馆成立的动机不纯,想通过办馆捞取好处,占用国家的资源、全民的财富,像有的人就跟政府谈条件,要求免费要地建馆,甚至厚颜无耻地要求国家给予补贴,说什么必须跟公立博物馆“一视同仁”。而且,目前我们国家的民办博物馆总体比较单调,都偏向于历史文物,与公立博物馆的收藏类型太接近,没有起到补充作用。
本来,国家对私人手里所持有的重要财产,应该是心里有数的,并通过税收等形式,让有钱人回馈社会,从而达到社会公正。个人既然对这些文物艺术品心有戚戚焉,那为了满足一己之需,就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缴纳持有税,在转让时则要交转让税,作为遗产也该有遗产税。
现在,我们却没有一套相应的制度来进行制约。很多人看中的是文物艺术品的升值空间,于是投资买入,又有鉴宝节目等推波助澜,导致急功近利者到处去偷古建筑的石刻,到处去挖古墓,国土上的文物被弄得千疮百孔。如果我们还不反省,还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帮他们说话,那今后我们的地下文物会荡然无存,散布在乡村等地的各种建筑构件也会被破坏一空。
而在有了藏品之后,很多藏家就想着建博物馆,按说这是好事。但建博物馆,除了要有藏品,还必须有展览场地、保管条件,专业的管理人员、解说人员,才能够对公众起到教育作用。很多藏家却是在这些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宣称自己拥有多少文物(可能还是假文物),要地方政府给地给配套措施,导致国家不仅无法在税收上获益,还要“奉献”土地乃至纳税人的钱。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民办博物馆是私人的财产,凭什么要求纳税人给你补贴?这在国外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修改“文物法”时,我们应该对民办博物馆进行更严格的管理,使社会做到更公正。国外这样的制度已经相当成熟了:你到世界各地购买文物,你投入建博物馆,没问题,这个过程是你在回馈社会,到最后你说税收太高了,负担不起,将博物馆交给国家,这又是一种回馈。在美国,就有一些小镇拥有非常好的博物馆,那都是私人捐赠出来的。
总之,在一个管理完善的社会,民办博物馆应该是有钱人做的公益事业,没钱的人甭想通过博物馆这种形式来挣钱。
浙江省良渚博物院院长 蒋卫东:
民办博物馆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民办博物馆是我国目前比较鼓励的新生事物,国家文物局的一位前副局长曾说过,对民办博物馆应该是“欢迎它、规范它、引导它”。我们对待民办博物馆的态度,的确应该更包容一些。但在民办博物馆要求跟国有博物馆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也要意识到,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民办博物馆在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及对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方面,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我们都知道,国有博物馆所有的藏品都是国家财产,发展至今,国有博物馆已制定出了比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像藏品的进出、安全保障、展览、社会教育、公众服务、文物修复等,都有一整套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在研究方面,也对专业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民办博物馆则不同,它属于私人或者企业所有,并不受国有博物馆这些规章制度的约束。有些民办博物馆的藏品等级很高、非常精美,但目前国家对这些藏品的后续管理、转让、使用,在监管方面尚处于总体失控状态,无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还是民政登记部门,都难以做到有序、有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