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谈到,某些藏家办馆是为了以藏品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或以此为幌子进行集资,捞取好处。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的市场环境并不允许藏家这么做,或者说很难具有实操性。因为抵押贷款的前提必须是鉴定、评估的权威性得到社会公认。当下我们的鉴定活动如此混乱,用民间藏品去贷款,首先银行恐怕就不会接受。
其实,在民办博物馆的成长过程中,我认为最大制约是多数不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才,急需文物主管部门和公立馆的支持和帮助,给予他们一定的培训和培养。另外,如果有条件,也可以充分利用一个社会资源——每年各地的公立文物单位都有专业人员退休,要是他们到民办博物馆中发挥余热,那对提高整个民间收藏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将大有助益。
此外,国外一些成熟的办馆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据我所知,至少有以下两大特点很有参考价值:一、国外民办博物馆的藏品都要登记在册,在册的东西不能参与私下买卖,要纳入到国家的管理体系中;二、公立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之间的合作也很密切,对民间收藏的重要文物,公立博物馆可以代为保管和展陈。当然,国家也会对民办博物馆给予一定的资助。
因此,我国的民间藏家和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之间,完全可以加强互动,使得彼此之间的配合更加协调。即,藏家要办馆,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民间有了申请,主管部门也应积极主动地给予关心和支持,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帮助他们尽快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这样,民办博物馆在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才能走得更快更好。(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