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 商洛市商南县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以创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为带动,推出“厅联建、制联定、税联办、法联宣、户联管、案联查”和“一家亲、心连心”的“6+1”合作模式,在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核心落地、创新拓展方面做出了国地税合作的“商南答卷”“商南品牌”,实现了纳税人减负、政府增税、税务提效“三方共赢”,并在扬州税务学校进行了国地税合作经验交流,先后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市长陈俊等各级领导的表扬性批示。
6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创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工作材料》上批示:“商南县国地税创建合作示范区的做法(6+1合作模式及20字创建工作思路)值得肯定。” 6月20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批示:“请联络处加按语,尽快编发专刊。”
4月份,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批示:“请借势、借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国地税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6月23日,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批示:“国地税合作的经验很好,要继续努力,不断破解难题、精准发力,把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的落实好。”
6月23日,商洛市市长陈俊在对国地税合作先后两次批示后,再次对商南县国地税合作工作作出批示:“国地税合作办税的改革试点在商南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肯定并尽快在全市推广。”(供稿:王新鹏 李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