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全市划分地质灾害低易发区10个,面积7893.2km2,占土地总面积40.3%。低易发区以片状广布于区内的中山区。①洛南县石坡——巡检;②洛南上寺店县——王岭;③商州板桥镇;④商州区北宽坪——丹凤县峦庄;⑤商州区三岔河——闫村;⑥丹凤县棣花——商南县过风楼;⑦商南县桃坪——富水;⑧商南县白浪——山阳县天桥;⑨柞水县北河——商州区黑山;⑩镇安县月河——柞水县柴庄。在本区域内,威胁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47处,占8.85%,分布密度0.006处/km2,其中滑坡42处,崩塌1处,泥石流3处,不稳定斜坡1处。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面积1057.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5.4%,。主要分布于海拔大于1800m以上的中山及高山地区,森林茂密,植被覆盖率大于70%,加上人烟稀少,居住分散,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基本无地质灾害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商洛市政府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市国土资源局为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防治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开展监测工作。对威胁较大的乡镇及重要工程设施的隐患点,除加强监测外,应采取必要的简易工程措施治理;对威胁一般建筑和分散村民点的采取简易与宏观监测。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活动情况,可采取搬迁避让等措施,在大于25°斜坡地带应实行退耕还林,减少水土流失。矿区规范开采,弃渣合理堆放,采空区及时回填。要编制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省、市方案点要做好监测、巡回检查、险情排查、灾情调查和速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