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监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为促进我市经济率先突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任务是:
一、健全完善价格监管调控手段,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控。要密切关注关系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变动。继续做好主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加强社会热点和突发性应急价格监测分析等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提高价格监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价格工作。逐步按照省局的要求,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使定价机制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价格服务。
(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研究建立我市矿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各县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参照洛南模式,制定方案,上报地方政府审批。以提高物价部门调控市场的能力。
(四)加大农村价格服务工作力度。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农民提供市场农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调整种养殖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涉农价费监管。突出对化肥、农资价格、烟叶收购价格和农民建房、农机运输、农村用电、中小学教育、计划生育、有线电视、农村医疗、村委会等领域乱收费的监管。检查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民生价格矛盾,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开展行业协会,国土、城建、质检、交通等涉企价费方面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收费的监督检查,落实收费优惠政策,依法查处立项、施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乱收费行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七)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价费环境。紧紧围绕推进商洛率先突破发展这一主题,强化清费治乱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定,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确保中省取消降低行政性收费政策落实到位。落实中省已出台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继续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垄断地位、行政权力实施的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二、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加强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有线电视收费,清理取消有线电视用户开通、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收费。继续规范各类公办学校收费行为,特别是规范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行为,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殡葬收费监管。
(九)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费)的监管,杜绝医疗机构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坚决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对药品医疗服务、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监管落实医药价格改革政策。积极配合我市实施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三统一”试点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管,确保“三统一”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