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直部门 > 权威发布

商洛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

2010-06-04 15:30:55

来源:

  (二)突出宣传价格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成绩经验。宣传价格部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价格监管,着力清费治乱所取得的成绩;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减负,服务“三农”的经验做法;积极协调企业价格矛盾、提供价格服务、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事例;疏导价格矛盾,服务公益、公用事业单位,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亮点”工作;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认证为司法服务的成效和典型案例。

  (三)突出宣传价格部门在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方面的事迹。宣传价格部门坚持原则、不畏艰难、敢于较真、严格执法的典型事迹;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价格权益方面的事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开审理和曝光一些价格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

  (四)突出宣传价格部门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面付出的努力。宣传价格部门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定价规则和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做法;宣传价格部门改进作风、热情服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形象;注意挖掘、塑造和宣传价格部门涌现出的热爱价格事业、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努力向社会展示广大价格工作人员的精神风貌。

  三、加强策划,改善价格宣传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相关价格政策措施的诠释和解读。县区价格部门要坚持正面引导、适时适度的原则,对适宜公开报道的价格事项,要加大报道力度,努力扩大群众的知情权。要注意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主动向公众宣传价格部门的职能范围,反映价格部门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解释价格调控政策、监管措施的背景和依据,扩大正面宣传,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价格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把公众情绪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

  (二)适时组织价格工作情况新闻通报。县区价格部门要根据价格工作任务的需要和公众的心理愿望,适时稳妥地组织新闻发布通报工作。要注意事先认真研究确定新闻通报主题、通报的形式和范围,选好角度,把握政策界限,回避不宜公开宣传的价格事项,努力做到深入思考,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严谨细致。

  (三)及时消除媒体舆论的不利影响。县区价格部门要注意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媒体和社会关于价格方面的舆论动态,正确区分和对待舆论监督与不良信息,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析事明理、解疑释惑,澄清谣言、消除负面影响。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对违反价格政策,不利于价格工作开展,恶意损害价格部门形象的有害信息,要进行必要干预。

  四、强化考核,推动价格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市县区价格部门要确定宣传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市局每年在各级各类公众媒体上刊登(播发)价格新闻、宣传稿件不少于 20条(次);编辑《物价工作情况》不少于30期。县区价格部门也要根据当地情况,确定相应目标要求。  县区价格部门每年向市局提供政务信息不少于15条。市局各科室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各县区价格部门每年向市局报送关于价格工作情况调研文章不少于5篇,市物价检查所报送调研文章不少于4篇。市局各科室每年在《商洛价格信息网》发布各自信息不少于8条,市物价检查所发布消息不少于12条,县区价格部门不少于6条。

  (二)加强对价格宣传工作考核。市局对本局各业务科室、 县区价格部门各类宣传信息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具体由局办公室牵头与价格监测科共同负责。

  (三)加强对价格宣传的评比和奖励工作。各县区局和市局各科、室、所负责同志要大力支持和鼓励全体干部积极钻研业务,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多报道关系价格工作的人和事,多撰写、推荐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争取在省、市有关刊物中多出成果。市局将每半年对各科室和县区价格部门的调研文章、新闻稿件、各类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通报一次;每年开展一次评比工作,表彰奖励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市局将加大对宣传工作的经费投入,努力保证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被采用的稿件和信息给予一定的稿酬鼓励。县区价格部门参照此意见,加强对本地价格宣传工作的考核和奖励。

  • 相关阅读
  •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09]7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

    时间:06-04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时间:06-04
  •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主席刘明康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时间:06-04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

    时间:06-04
  • 银监会出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定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的投融资活动日趋复杂多样,体制和机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中国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流动资金贷款...

    时间:06-04
  • 关于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12日国办发[2006]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

    时间:06-04
  •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令第247号)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已经过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取缔非法...

    时间:06-04
  • 商洛市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监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为促进我...

    时间:06-04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根据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1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时间:06-04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