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1、各县区要按照《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在年底前完成“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统筹安排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编制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要着眼发展,适度超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镇黄线保护范围,禁止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2、按照“城市生态化,管理精细化,县城提高承载,扩大容量,宜居乐业;集镇人气凝聚,设施齐全,管理有序”的要求,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管理体系。要结合城镇实际,合理选择收运方式和收运系统。按照2—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要求,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配套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扩大收集覆盖面。推广使用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口式收运方式。要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
3、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根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总体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国、省专项投资,完善已竣工投用和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后续配套设施,适时启动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的机械化效率和水平。(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4、各县区要加强对已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要制定填埋设施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在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落实各项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每月向市城管局和市环保局报送监测结果。要建立污染物防治应急保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岗前和岗中技能培训,提高垃圾处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5、各县区要加大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和整治力度,所有垃圾堆放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通过环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或未通过环评的坚决予以关闭封场停建;批准建设的垃圾堆放场要加大技术升级力度,确保达到环保标准。对靠近河流的生活垃圾堆放场,要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源的水质监测,并认真做好周边生态修复,确保水源不受污染。要积极开展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清理死角死面垃圾,提高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
1、各县区要按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商洛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商洛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和评价等标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便于群众识别、投放。(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