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中共山阳县委书记 李吉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共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关口意识、引领意识尤为关键。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落实
党的十八大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这一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腐败危害性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我们各级党委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向中央基准看齐,真正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出发,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首先,要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不可避免的要开展批评教育、监督查处、依法查办等工作,从形式看,都是“伤感情”“得罪人”的事,但从深层次本质上讲,早批评、早教育、早监督是遏制腐败于萌芽、挽救干部于悬崖的行善之举,是为了更好地、更多地保护干部,这就是“难人一时、救人一世”的道理。反之,对于少数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如果不早提醒、早警示、早查处,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最后“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身陷囹圄,甚至走上不归路。这既不是关心也不是爱护,而是放纵,其最终回馈我们的是感激一时、记恨一世。其次,要敢于“亮丑”,不怕丢面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我们要围绕中央大局,自觉调整心态、转变理念,坚守瑕不掩瑜的道理,正确看待查办腐败案件不是出丑、丢面子,而是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主体责任。虽然腐败案件的曝光,对我们有用人失察、管理缺位的嫌疑,但自我纠正、亡羊补牢还不失为一种大局意识,况且,这是社会的正常现象,也是任何地方都无法回避的现实,我们是这样,全国其他地方也是这样。我们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精神查处腐败案件,打造铲除腐败和保护干部的双赢格局。
二要强化关口意识,用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扶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入口关,是源头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大家知道,用人上的腐败是腐败的罪魁祸首,如果选对用好一个干部,就会树立良好的示范标杆作用,引领更多的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坚守信念、心系群众、务实重干、敬业奉献、清廉自守,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如果选错用错一个干部,则可能产生巨大的社会负面效应,扰乱人心秩序,造成上行下效,损害党的公信力,贻误党的事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我们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治吏”的理念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的全过程,认真履行党管干部的职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管理好,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源泉,从根本上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三要强化引领意识,用自己的表率带头作用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
人常言: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讲的就是带头表率作用的效应。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不仅能够凝心聚力,而且具有极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更是事业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