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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服务转移 促农民工扩大就业

搭建平台服务转移 促农民工扩大就业

2015-09-18 08:27:01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六)妥善解决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三留”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对“三留”人原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增加投入,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面改善贫困山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农村“妇女之家建设”,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加快新型社区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善适合留守老人的生活条件,努力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让务工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全力促进农民工就业。
  (七)完善服务体系,营造农民工就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广泛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维权保障等服务。二是要认真做好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积极推动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建筑、矿山以及私营个体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的保障体系,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守法诚信管理,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排查预警快速处置机制。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在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进城落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订的优惠政策。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将农民工就业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人社、农业、教育、扶贫、工检法司、工青妇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运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对农民工就业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农民工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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