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是个五湖四海的小区。”70多岁的居民惠先生指着开标小组里的两位女士:“这是我们2号楼的小组成员,我推举过,但其他楼的代表,我不认识。”
经全程公开的现场打分,西安顺合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你们咋收费?我们要知道。”一名业主询问。“放心,我们会公示合同。”顺合物业的负责人承诺。
就新招标物业一事,记者去采访该小区现任物业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员工表示,无论结果如何,一切听上级领导安排。但昨日,记者未在小区内找到领导,该公司员工也未提供领导电话。
“我们和他们沟通过。目前小区里只有一些保安和保洁员。”贾主任说:“办公室已经搬走,13日他们就会完全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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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物业 难在成立业委会
比起招标新物业,“送走”老物业似乎更难。
《物权法》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西安某物业公司经理周阳(化名)说,《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一个新建小区的业主大会决定和新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那么,由开发商带来的前期物业,等于与该小区全体业主自动解除了合同。
“难就难在成立业委会。”周阳说,西安想“赶走”前期物业的小区不少,但因入住率不足、入住人数不足等问题,很难赶走前期物业。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成立业委会,必须先召开业主大会,而要召开业主大会,必须达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这两个条件,一些新建小区往往不能满足。(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