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苹说,除此之外,她心中始终有个疑点至今解不开:
2002年12月9号,张书苹在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查,医师出具报告单,报告单上说左肾被切除,这是张书苹第一次发现左肾不见了,并马上去找吴天麟,要求吴天麟予以解释。2004年6月19号,张书苹在吴天麟陪同下做了超声检查。吴天麟所在的中心医院却给她出具了左肾存在的报告单。报告单显示:左肾是101乘以58平方毫米。张书苹说,这份报告单上的数据肯定是假的,是医师林荣在吴天麟主任的授意下写的,其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自我矛盾的具体展现。
在记者的陪同下,张书苹找到了当年的医师林荣。
张:这101毫米的肾是你亲眼看到的?
林:对。
张:当时你看到了吗?
林:对。
张:你没有。
林:你怎么知道我没有看见?没看见我怎么会写?
张:你当时说,这个肾怎么没了?你问吴天麟怎么写?最后是他说一句,你写一句。
林:我想不起来了。
尽管林荣声称事情过了多年想不起来了,但是,为什么他们医院02年出具了左肾切除的结论,到了04年又说左肾竟然还有101乘以58平方毫米大小?为什么在林荣医师之前、之后的所有检查都显示左肾不存在,只有林荣说左肾存在,而且体积不小?这份报告的确有许多值得怀疑的地方。
2004年,张书苹第一次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起诉,请求赔偿。随后,徐州市和江苏省两级医学会做出了“不是医疗事故”的鉴定,张书苹心里不服,但她也知道,要推翻这两个鉴定非常艰难,只好撤诉。张书苹说,肾不存在了,但打赢这个官司很难,她有时真想再去医院开一刀,看看左肾到底是萎缩了还是切除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2006年张书苹又按照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重新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这一次,张书苹不再争论左肾是否被切除,她只要求徐州市中心医院解释,手术之前自己的左肾是存在的,1995年手术之后没有做过其他手术,那么,左肾哪里去了?
张书苹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生贵律师:对于切除还是没有切除,医患双方都不好找证据,患者很难证明手术中误切的后果,医院更无证据证明手术中未切除,因为时间长了,根据当年的病历记载,那次手术后究竟切除了什么病灶没有记录,也没有病理切片,依据手术规范,术后切除的病灶必须做出记录,并且还要做病理切片记载,但医院的手术规程缺乏完整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医疗事故相关司法解释,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在医院一方,患者的举证责任只是证明手术引发的损害后果,只要证明这样的后果就是那次手术造成的,就完成了举证义务,至于是否切了还是没切,这个原因需要医院来证明,也就是说医院要证明患者的左肾缺如产生的原因是否手术引起,现在患者一方不需要再证明手术误切还是没切,只要证明左肾缺如是由那次手术造成即可。患者的身体体腔如同保险柜一样,只有手术医生打开了这个保险箱,并且手术记录中明确写道看了鲜红的左肾器官,这次手术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控查或行左肾区手术,患者的腹部也只有那次手术切痕,除此以外没有接受过任何腹部体腔的手术,医院如果不能证明患者的左肾是“先天缺如”,根据司法实践就可以推定医院有切除的可能。
春去春又来,张书苹从发现左肾丢失至今已经过去了5年,但由于医疗专业知识的缺乏,医患双方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张书苹觉得最终的结局仍然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