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
“专家”满天飞 求鉴需谨慎
鉴定界的乱象层出不穷,官司一场接一场,有哪些方面需要反思呢?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委会常务副主任、古文物鉴定专家刘幼铮认为,以“天价字画案”来看,求鉴者单凭某位专家的一面之词,就做出了交易决定,所采取的方式不够严谨、严肃,对艺术品的处置也缺乏必要的科学程序,其根本原因是迷信专家。由此引申到当前的艺术品鉴定,有如下问题值得深思:
一、求鉴者希望以最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完成藏品的鉴定。到鉴宝节目找专家往往就是出于这种心理。另外,如果朋友的朋友是专家,求鉴者就会不遗余力地找到朋友帮忙引荐,以偷巧的方式去借用专家的智力,而不采取常规、严肃的方式。
二、如果鉴定结果出问题了,求鉴者会把责任推到专家身上。求鉴者没有想到无偿服务的专家是不必承担责任的。
三、大多求鉴者把专家当做万能的神,不懂得鉴定是一门科学。这一方面是由于当下我们的全民文化素质所限,还没有形成科学的鉴定理念;一方面是社会公共媒体造就了公众对专家、对鉴定程序的误读。大量的社会信息误导,包括电视鉴宝节目等。节目里,专家拿起一件东西侃侃而谈,其实他之前经过多少积累,做过什么功课,人民群众并不清楚,只是看到他的结论,于是愿意相信鉴定神话。电视节目传播了一些历史文化知识,是好事,但观众应该明白这首先是一档电视节目,而不是学术殿堂。
同时,刘幼铮认为,我们还得问一问:什么叫专家?在外面用舆论用媒体包装几次就算专家了?自诩收藏了多少年多少东西就是专家了?在博物馆工作多少年就是专家了?自己说,媒体说,一传十十传百,公众就信了他是专家。这就是“造神运动”。事实上,在博物馆系统工作的研究员、副研究员也并非全是古董鉴定专家,有一些从事的是器物鉴定以外的标本制作、防腐、文献等工作。
“可以说,精通某一鉴定领域的专家并不多,现在却是‘专家’满天飞。而且专家的能力、特长和权威被放大,于是获得了大众的盲目崇拜和信任。这个问题是社会现象的缩影,是社会公德、科学头脑的缺失,亟待补救。”刘幼铮如是总结道。
法律视角
鉴定专家如“做局” 买卖合同可作废
广州日报:在您看来,导致这一纠纷的症结在哪?原告和被告的鉴定专家各有什么责任?
朱永平(著名律师):症结在于鉴定专家不负责任的鉴定意见导致原告朱云兄弟产生误解而低价出卖家传的乾隆御笔画。
目前国内艺术品鉴定市场处于“三无”状态,即无法律管、无机构管、无人管。而本案的鉴定专家应该只是口头鉴定,无法承担鉴定责任。对于原告朱云兄弟而言,只能责怪当时只找一位专家进行鉴定就草率地卖掉家传画作,不谨慎进行交易。
广州日报:如果专家确实参与“做局”,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朱永平:若专家存在与买家恶意串通,损害到古物所有人(卖方)利益的,该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为无效合同,卖家可向法院请求确认为无效合同,返还原物。若卖方可以证明买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该买卖合同。
广州日报:藏家和专家应该从该案例中得到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朱永平:藏家在出卖藏品时,如果对藏品价值认识不清的,最好找几家大型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多听取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员意见。而专家在作出鉴定时,最好以更规范的形式作出,并要有依有据,尽量结合古物特征、古书记载等依据来进行考究与鉴定,从而避免藏家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