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榆林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气象工作,《榆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得到顺利通过,并于2010年2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榆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从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使用、作业的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还规定了事故应急处理和安全责任追究,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作业、未按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非法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等行为设定了处罚。
《办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使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理顺和加强,机制得到有效的协调,也解决了人工影响天气实践中县区间发展不平衡、认识不到位,作业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作业指挥不统一规范等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办法》是继2009年榆林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榆林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后的又一部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榆林市气象社会管理职能已迈上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步伐。
(白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