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大评议检察院工作纪实
商洛日报(郭万宝 余会存)“市人大的评议调查带给了我们意外的惊喜和收获,让我们听到了想听而听不到的建议,发现了我们想发现而发现不了的问题,这对于我们改进作风,促进工作、提升能力弥足珍贵。”这是商洛市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在市人大对检察院工作评议建议反馈会上的诚恳发言。
根据群众的反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人大研究决定对市检察院工作开展评议。评议工作从点到面铺开,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立足找准问题,切中要害,不回避、不遮掩,既肯定了检察院两年来为商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所做的成绩,又敢于揭短亮丑,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始终沿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轨迹向前推进,使整个评议工作受到检察机关的重视和支持,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全面调查打基础
2014年商洛市人大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对市检察院工作开展评议。评议调查组先后深入市检察院、市直相关部门、丹凤县和洛南县,实地察看了企业和基层检察室建设、“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检察院服务农村、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情况,查阅了相关案卷、走访和暗访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听取了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各界人士座谈会,收集了对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入服务单位和基层群众进行明察暗访,全面听取群众对检察院工作的评价和看法,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查了解,评议调查组对检察院2012年以来的工作有了全面的认识,为评议检察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入分析找问题
调查中我们看到,两年来,商洛市两级检察院能够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抓重点、出亮点、创特色、树品牌”的检察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市人大评议调查组在查阅案卷、座谈走访和深入调查中发现,有的群众对检察院工作职责不了解、不知道;有的服务对象反映办案人员存在不文明办案的现象;有信访群众反映检察机关办案不及时;有的卷宗存在法律文书不规范,印章使用不严肃;有的办案质量不高,案件定性不准确,证据不全面,办案不细致等等。评议调查组认为,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检察职能、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和检察机关的形象,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应当认真对待,引起高度重视。
仔细研究提建议
针对检察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议调查组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梳理,召开了专门会议,请法律学者、专家对查找的问题进行归类,认真分析和研究,寻找现象的本质,问题的根源。主要表现是放松了学习教育,导致有的干警素质不高,办案不文明、办案不细致;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事关民生的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监督薄弱,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基层组织的监督力度不够大,司法机关之间“重配合、轻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导致有的信访案件久拖不决等等。这些深挖细查的问题有现象、有印证、有分析、有结论,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机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既真实反映了检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客观反映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成为检察机关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短板”。根据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与呼声,结合检察机关的现状,市人大提出了四条评议意见,促使检查机关在以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综合评议定格次
评议是为了促进,更是为了提高。通过深入调查,广泛走访民意,我们把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愿望、期待和要求充分表达反映出来,本着进步和提升的目的,坚持敢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的原则,该对事的对事,该对人的对人,敢于深挖细查,敢于对号入座,用“红红脸、出出汗”的精神正视问题,触动灵魂,促进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作质量提高,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常委会的评议大会上,委员们客观公正打分,为检察院评出了“满意”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