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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2015-04-15 17:34: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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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牌

  商洛之窗讯 (李超)近日,在市委法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对2014年度全市政法维稳工作先进单位、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进行了表彰,商洛中院被评为"2014年度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幸福商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严厉打击放火、贩毒制毒、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同时,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帮助管制、缓刑、假释等非监禁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采取"圆桌审判"、"七个一帮教法"、定期回访等方式,教育挽救未成年犯。
  妥善化解民商事纷争。高度重视民生案件,依法审理好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案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交易投资环境,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始终坚持把稳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维稳途径。推行诉访分离机制,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案法官;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下访、约访、回访和判后答疑工作,努力排除涉诉信访隐患。同时,拓宽涉诉信访联动共助渠道,争取上级支持,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救助工作,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建设。2014年,全市法院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共计129.74万元,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等社会救助机制,使这些特困当事人及时得到了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的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商洛中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继续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官"基层服务平台,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采用"五进"方式巡回审理案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利用法院微博、微信等平台,增强司法透明度,强化舆论引导;以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为契机,组织干警上街进行普法和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宣传,面对面地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的司法难题。

编辑:王孝竹